目前松下蓄電池容量有以下標示方式,如C20、C10、C5、C2,分別表示以20h、10h、5h、2h放電倍率放電的實際容量。如果容量低于20h放電倍率,標簽應為C20,C20=10Ah電池,指的是用電流C20/20放電20h時得到的容量值。換算成C5,即以4倍的放電率進行放電C20規定的電流,容量只有7Ah左右。電動自行車一般在1~2h放電到大電流,松下電池在1~2h放電(C1~C2),接近于如果電流是規定電流的10倍,實際可以提供的電功率僅為C20放電容量的50%54%。松下電池的容量標注為C2,為2h放電倍率下標注的容量。如果不是C2,則必須進行計算以獲得正確的放電時間和容量。如果5h放電率(C5)表示的容量為100%,如果切換到3h內放電,實際容量只有88%;如果在2 小時內放電,只有78%;如果在1 小時內放電,則僅保留5 小時每小時容量的65%。標記的容量假定為10 Ah。所以現在8.8Ah的真正功率只能放電3h才能得到;如果用1h放電,只能得到6.5Ah。放電倍率可以隨意降低,放電電流>0.5C2不僅比標示的容量降低,而且對于松下電池,使用壽命也有一定的影響。同理,對于標示(標稱)容量為C3的電池,放電電流為C3/3,即0.333C3,如果是C5,則放電電流應為0.2C5,以此類推。